一篇好的譯文,應當讓目標語言讀者感受不到翻譯的痕跡,也就是說,譯者應當把翻譯當成寫作,去表達原文作者的思想。指導寫作的原則對于翻譯工作同樣適用。
說到指導英文寫作的手冊,就不得不提William Strunk, Jr出版的The Elements of Style。其中列舉了10項寫作的基本原則:
1. 寫作要以段落為單位,一個段落只寫一個主題。
2. 一般來說,段落開頭要用主題句,結尾要照應開頭。
3. 用主動語態(tài)。
4. 用肯定句陳述觀點。
5. 語言要明確、精準、具體。
6. 刪掉不必要的詞。
7. 用相似的形式表達同等重要的概念。

8. 意思相關的詞語要放在一起。
9. 總結概述時,要用同一種時態(tài)。
10. 重點強調的詞語要放在句末。
對于非文學類的翻譯,譯者在翻譯時應以讀者為先,在不損失原文意思的情況下,力爭譯文簡潔明了。